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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博听课、评课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3-18 [来源]:立博  [浏览次数]:

为了提高教学水平,加强教学研讨,本着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加强了解、共同提高的原则,使立博教学研讨活动制度化、常规化,遵照教学规律和学院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一般教师每学期要求听同教研室不同教师的课一次。听完以后给出评价、意见和建议。新进教师和在考核中未达到良好以上的教师应加强听课,作为进修学习提高的途径。

2.教研室主任必须每学期将本教研室的每名教师的课听一次。

3.部领导原则上应每人听各个教研室的课程两人次以上,以充分了解立博的日常教学情况,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教改意见。

4.听课人员听完课后必须填写听课记录表,交立博留存,作为个人是否完成教学研究活动的依据之一。

5.在以上听课的基础上,作为教研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个教研室在每学年要进行一次集体听课观摩等活动,从教学组织、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交流研讨,在研讨的基础上,给每位教师指出优缺点以便更好地改进教学。

6.立博每学年组织员工对所有教师进行评教活动,员工评教结果和教师观摩结果一起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可以教务处平角作为依据)

7.立博将不定期地邀请学院所聘的省教育厅教学督导员和专家就听课提督导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教改建议。